江西的天更蓝了 水更清了

08.06.2016  22:03

  本报讯 (记者陈璋、杨静)继环保部发布《2015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后,省环保厅也于6月5日(世界环境日)发布了《2015年江西省环境状况公报》。数据显示,去年我省水环境、大气环境质量等均有所提升。
   城市大气达标天数比例均值为 90.1%
  
公报》显示,2015年全省地表水水质良好,与上年相比水质略有改善。I~III类水质断面(点位)比例为81%,主要河流I~III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6.2%。其中,修河和长江水质总体为优;赣江、抚河、饶河、东江、袁水和萍水河水质总体为良好。主要湖库I~III类水质点位比例为44.0%,其中柘林湖和仙女湖水质总体为优;鄱阳湖水质轻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总磷。
  大气环境方面, 2015年全省设区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均值为90.1%,与上年相比,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稳定。二氧化硫全省浓度年平均值为27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下降了4微克/立方米。11个设区市中,南昌、景德镇和抚州市达到一级标准,其余8城市年均值达到二级标准;二氧化氮全省年平均值为25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下降2微克/立方米,11个设区城市年均值均达一级标准;可吸入颗粒全省年均值为68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下降了8微克/立方米。       
  此外,去年全省降雨PH值为5.26,除九江、吉安和宜春市外,其余8城市降水PH年均值均低于5.60,酸雨污染仍较严重。
     新增 3 个国家级生态县(区)
  
公报》指出,在声环境方面,2015年全省城市区域噪声54.3分贝,达声环境质量二级;道路交通噪声67.1分贝,达声环境质量一级;功能区噪声昼、夜间点次达标率分别为98.2%和91.1%。与上年相比,全省城市区域和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略有下降,噪声均值分别上升了0.2和0.1分贝;功能区声环境质量也略有下降,昼、夜间噪声点次达标率分别下降0.6和0.2个百分点。
  值得一提的是,2015年我省在生态环境保护上再上了一个层次。去年我省创建了5个省级生态县、34个省级生态乡(镇)、63个省级生态村。铜鼓县、浮梁县、湾里区顺利用过国家生态县(区)建设考核验收。同时,新增井冈山大鲵、南城芙蓉山2处省级自然保护区,遂川县南风面省级自然保护区顺利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