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13.02.2017  08:31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洪礼和

  各位代表: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一年来主要工作及启示

  2016年,在中共江西省委领导下,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江西工作“新的希望、三个着力、四个坚持”的总体要求,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制定修改法规16件,批准法规8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0项,开展专题询问、工作评议和特定问题调查各1项,作出重大事项决定决议11项,开展专题调研71项,对282件规范性文件依法备案审查;办理代表建议602件,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7人次。

  (一)全力推进决战同步全面小康

  ——助推发展改革。关注全省经济运行态势,定期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报告,审查批准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围绕打造南昌光谷、建设江西LED产业基地等开展专题调研,多项建议转化为培育新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听取审议服务业发展工作报告,强化扶持政策,破解重点难题,推进产业结构实现转型升级。首次审查批准国有资本经营决算,实现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首次印发《政府预算解读》,为审查预算提供更好服务。结合审议审计报告,作出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监督的决定,加大审计整改督办力度,着力解决审计整改宽松软和屡审屡犯的老问题。开展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题调研,推动有关改革政策落实,支持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适应简政放权需要,修改实施煤炭法办法和文物保护条例。制定税收保障条例,修订水资源条例,推动依法治税和水资源管理改革。听取审议侨务工作报告,开展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推动全省侨务工作和文物保护事业发展。

  ——聚焦脱贫攻坚。深入调研农村精准扶贫情况,听取审议扶贫开发情况报告,为扶贫工作问症把脉,督促政府部门严格工作责任及考核机制,推进脱贫攻坚措施落实。以“乡村旅游与旅游扶贫”为主题,以“互联网+旅游监督”为基本模式,省市县人大联动,助推旅游强省建设,推动建立乡村旅游扶贫工作数据库,将204个村纳入国家旅游扶贫重点工作村,支持52个贫困村完善旅游基础设施;赴省内外开展旅游扶贫调研,调研报告提出的6条建议,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就涉农专项资金整合开展问卷调查,听取审议专项报告,针对“怕整合、难整合、虚整合”等问题提出建议,推动财政部门强化考核评价,进一步提高涉农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听取审议新农村建设情况报告,督促出台新农村建设行动规划,有效解决村组财政投入不足问题。

  ——力促民生改善。首次启动特定问题调查,依法成立高规格的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就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食品安全问题开展拉网式调查,触角遍及城乡市场,实际入户3万余人次,面对面听取意见近1500人次,抽检采样近300批次,组织之周密、工作之深入、涉及面之广,均属前所未有。同时把监督与立法和监督与重大事项决定有机结合,就加强“四小”监管制定法规、作出决议,全方位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围绕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问题,开展重点调研,听取审议专项报告,与南昌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开展专题询问,进行现场直播,开通热线电话,实现场内场外互动,专题询问得到省内外媒体和群众普遍关注,20余家新闻网络媒体刊登或转载。及时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确保“全面两孩”政策在我省较早平稳落地。针对军人军属和老年人权益保障制定地方性法规,对工会法实施办法、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多领域保障民生改善。

  (二)助力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依法呵护蓝天白云。运用供给侧改革思维谋划立法工作,顺应人民群众蓝天下自由呼吸的迫切愿望,为蓝天白云而立法,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召开各类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立法听证会29场次,收集各方意见建议万余条,重点对燃煤和其他高污染燃料、工业、扬尘、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等方面污染防治作出规定,“史上最严”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在江西全面落地。同时,通过全方位开放条例立法过程,让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到立法中来。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在媒体公布举报电话,以公众监督推动人大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推动解决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等难题,严防严治机动车排气污染。

  ——从严守护一湖清水。重点关注我省水库水环境整治情况,扎实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审议专项报告,督促完善执法协作机制,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着力加强入库排污口监管、清退水库周边畜禽养殖。开展长江江西段和柘林湖水资源保护情况专项监督活动,着重以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水垃圾污染以及沿江沿湖排污口许可管理等开展调研,委托团省委组织大学生开展专项社会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结合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并就优化沿江产业结构、落实环境保护责任、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提出意见建议。开展“河长制”和清河行动落实情况专题调研,探索制定环境资源监督工作督导办法,督促各级各部门探索长效化管理机制。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调研,借鉴外省有益经验提出可操作性对策。关注新余市水源镉污染事件,主动跟进事件动态。制定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规范采砂活动,保护河道生态环境。

  ——持续关注农村生态。连续且不间断地第22年开展“环保赣江行”,聚焦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围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农药化肥减量施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焦点难点问题开展检查采访,对发现的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开展“回头看”,推动宜春对秀江等7流域畜禽养殖污染进行全面整治,第一批排查的538家养殖场已全部退养,督促吉安、抚州、上饶等地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整改力度。制定全国首部传统村落保护省级地方性法规,推动传统村落重现生机与活力,打造美丽乡村建设升级版。为促进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出台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明确管理体制、保护措施,并对生态资源合理利用作出规范,进一步强化森林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

  (三)着力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保障市县乡人大换届有序进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换届选举工作总体部署,深刻汲取辽宁拉票贿选案教训,始终将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贯穿换届选举全过程,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确保风清气正。适时修改相关法规,依法决定有关换届选举的重大事项,保障换届选举工作有序开展。会同省委有关部门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通过举办培训、讨论交流、答复请示、编印通报等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指导。以换届选举为契机,对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市县乡人大建设若干实施意见》情况开展问卷调查和专项督查,推动市县乡人大落实机构、编制、人员,进一步夯实基层人大基础。

  ——推进法治江西建设深入实施。牢牢把握法治建设重点环节,修订立法条例,从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机制,拓宽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等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打牢人大立法的法制根基。确定萍乡、新余、鹰潭三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时间,实现设区市行使地方立法权全覆盖。通过面对面指导、组织跟班学习、开展立法培训等,加强对设区市立法工作指导,已有九江市、景德镇市制定法规2件。听取审议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情况报告,关注法院“法媒银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和检察院“两微一端”新媒体建设,督促健全司法公开制度机制,推动司法机关以公开促公正。结合重点督办“加强青少年禁毒工作”代表建议,开展禁毒戒毒工作专题调研,推动省政府启动禁毒条例立法。全面总结“六五”普法工作,作出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推动全体公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各位代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常委会以更高要求履行职责,以更大勇气推动创新,以更好作为展现新风貌,实现工作有突破、创新有特色、全国有位置。对此,五点体会尤为深刻:

  一是唯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核心是党的领导。近年来,在省委领导和支持下,常委会自觉在大局中定位,主动在大局中作为,每年集中力量关注一些省委高度重视、能够发挥人大优势、有特色有影响的大事,推动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特别是本届常委会一些开拓性工作,都是在省委直接点题、直接领导下开展的。2014年以来,省委专门召开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先后出台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人大工作的意见、加强市县乡人大建设的若干实施意见,为全省各级人大创新工作、加强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2016年市县乡换届,设区市人大常委会普遍设立立法机构,县级人大普遍设立专门委员会,各级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数量、人员编制有所增加,乡镇、街道人大机构实现全覆盖、干部专职化,许多长期困扰人大工作的困难和问题得到突破性解决。省委重视加强省人大机关组织建设,多名机关干部实现了交流任职。实践证明,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利于统筹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大局,更好实现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

  二是唯有以人民之心为心,才能激发人大工作的源动力。自觉践行“以人民之心为心”理念,乃是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本质属性。常委会牢记这一点,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永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在省人大机关大厅摆放大型“为人民服务”屏风,提醒机关干部坚持“民有所想,我有所动;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干”。坚持倾听民意确定立法项目,围绕解决“医闹”“校闹”、大气污染防治、保障食品安全、老年人权益保障等制定的法规,顺应了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殷殷期盼。陆续开展关注校园餐桌安全、查处非法改装使用甲醇燃料出租车、淘汰黄标车、保障饮用水安全等监督工作,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特别是常委会致力于推动监督工作走出机关大院,把人大问政推向直播,面向社会,通过电视、电台、网络、微信、微博与群众交流互动,使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同处一体。把重视人大代表议案、意见建议办理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通过强化同代表联系,精心督办代表建议,主动与民意对接,先后出台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省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意见,开展人大代表联系村和社区制度试点,组织代表建议办理考核评比,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实践证明,只有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做到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人大工作才有其存在意义和生命力。

  三是唯有推进改革创新,才能最大限度调动发挥人大履职积极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产物,具有与生俱来的创新属性。近几年,常委会对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人大所处历史地位进行再审视,积极稳妥推进工作创新,有些做法在全国属于首创。立法方面,着力推进“阳光立法”,在主流媒体创设“人大立法在进行”栏目,全景式开放立法工作全过程,引导公众有序参与,实现为立法而立法到立社会亟需管用之法、从封闭立法到开放立法、从少数人参与立法到多数人参与转变,真正把法立在百姓心坎上。监督方面,着力推进方式创新,专题询问不搞“彩排”“预演”,专项工作评议及满意度测评坚持问题导向,在全国省级人大首次启动特定问题调查,推动代表大会作出《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决议》,促请省政府向代表大会报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状况。代表工作方面,首次开展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第三方评估,首次对省人大代表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的建议予以办理,首次组织全国人大代表以江西代表团名义向全国人大会议提出建议。及时总结提炼创新经验,完善相关制度,先后制定加强和改进专题询问工作的若干意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和依法开展质询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实践证明,唯有敢为人先、勇于创新,切实做到讲程序不拘泥、讲形式不教条、讲惯例不硬套,才能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

  四是唯有紧紧扭住“务求实效”不放,才能推动人大工作落实落实再落实。解决问题、增强实效,是人大监督工作关键中的关键。这几年,常委会先后围绕保护蓝天碧水、防治大气污染、加强水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主题,持续开展“环保赣江行”活动,综合运用执法检查、明察暗访、媒体曝光、专题询问和决议决定等方式,推动解决一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重大问题。“畅通省城”作为本届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开篇之作”,通过省市人大联动、人大和政府互动、群众和舆论推动等方式,形成环环相扣、步步推进的跟踪督办“组合拳”,办法手段之新,参与人数之众,建议意见之实,成效显现之快,在以往监督工作中不太多见。针对审计“老问题年年相似,新问题接连不断”的顽疾,强化跟踪督办,明确整改任务、时限要求和责任单位,逐个对账销号,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变书面为口头,成效大为增强。实践证明,这种一抓到底,不见成效不收手的监督做法,不仅增强了人大工作的实效,也有效提升了人大工作的针对性,树立了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五是唯有坚持自我充实与自我提高,才能筑牢人大工作的根本之基。常委会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自身建设。隆重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进一步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性质、地位、作用认识,坚定制度自信。召开纪念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实行宪法宣誓制度,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促进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注重提高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先后举办9期培训班,培训代表上千人次。创设《委员履职实录》,如实记录履职情况,提高履职神圣感。持续抓好机关建设,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序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创设“人大讲堂”,培养机关干部着眼大局和把握问题能力。常委会还有意识地给机关干部出题目、压担子,使之在“经一事、强一能”中增长才干、拓宽视野。实践证明,省人大常委会只有坚持自我提高、自我扬弃,让自身“强起来”、形象“树起来”,才能更好地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真正成为“有为有位”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各位代表!常委会各项工作在继承中创新、在改革中提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普遍认同。全国人大常委会批示要求推广江西人大立法经验;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中央媒体专题聚焦江西人大工作;“环保赣江行”活动被评选为“全国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最佳事例奖”;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被评选为“全国推进医改服务百姓健康十大新举措”;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启动特定问题调查暨食品“四小”管理立法入选“江西十大法治事件”。

  各位代表!上述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委正确领导,得益于“一府两院”积极配合,得益于全体代表和各级人大常委会共同努力。对此,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与时代发展要求、人民群众期待、宪法法律赋予职责还有差距。主要是:立法引领作用尚未充分发挥,监督工作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建议督办工作仍需改进,常委会及机关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常委会将在今后工作中,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虚心听取代表意见,切实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

  二、2017年工作总体安排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本届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今年常委会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对江西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助推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一)突出提高立法质量,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常委会立法主导作用,不断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增强立法公开性和透明度,完善立法工作机制。进一步牢固树立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理念,立符合江西实际之法、改革发展管用之法、人民群众拥护之法。今年重点抓好以下立法项目:继续审议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修改征兵工作、安全生产、道路运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林木种子管理条例,制定禁毒、湖泊保护、社会科学普及、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做好慈善法实施办法制定前期工作。加强设区市立法工作,从立法选项、起草、审议等各环节为设区市提供必要指导,进一步推动设区市立法工作起好步、开好头。继续采取加强培训、跟班学习等多种形式,提高设区市立法工作人员能力素质。

  (二)突出发展和民生主题,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全年安排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9项,重点围绕电子商务发展、工业园区发展,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坚持“监督为民”理念,围绕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件处理落实、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绿色生态农业发展、深化医改工作等方面,加大监督力度;围绕法院执行工作、生态检察工作,加强对“两院”工作的监督。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防洪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旅游法和旅游条例的实施情况。以“加强水源地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为主题,继续开展“环保赣江行”。结合旅游法、旅游条例执法检查,继续开展助推旅游强省建设系列活动。加强专题监督,开展“畅通省城”活动“回头看”,继续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办,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继续做好计划、预决算审查监督。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提高备案审查实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垃圾分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保障食品安全等监督工作,加大“河长制”实施的督查力度。围绕增强监督实效,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方式,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机制,既用足用好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常规监督方式,又深化满意度测评等刚性监督手段。同时,改进常委会组成人员调研方式,提高审议质量,强化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监督,确保人大监督不走过场、富有成效。

  (三)突出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落实加强省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意见,加快推进省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网络平台建设,全面推开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实体站(室)建设。提高代表闭会期间活动质量,组织代表有针对性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鼓励代表开展领题调研。改进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继续开展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第三方评估,切实增强办理实效。加大代表培训力度,针对市县人大换届后,新任省人大代表和市县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较多的实际,适时举办以代表履职、人大工作为专题的全员培训。按照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委统一部署,做好选举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代表及换届相关工作。

  (四)突出增强创新能力,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定“四个自信”,特别是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以改革创新精神、法治思维方式推动人大工作,让人大工作始终聚焦中心、保持活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开展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推进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深化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研究,加强人大工作宣传。不定期召开一些座谈会,加强与基层人大的联系与指导,形成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整体合力。

  各位代表!大江流日夜,慷慨歌未央。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正确领导下,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