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江西省实施 办法》执法检查组到赣州市开展执法检查

22.06.2016  02:04

6月15日至17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胡宪一行9人,来我市就《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廖明耕陪同检查,市政府副市长刘建萍出席汇报会。

省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工商联、市企业联合会等贯彻实施《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情况的汇报,与市人大代表、企业负责人、工会干部和企业职工进行了座谈。深入到我市南康区、全南县开展执法检查,听取了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的情况汇报。还先后实地考察了维平创业家具有限公司、南康家具协会工会、南唐家具城中心市场、全南超亚科技有限公司、杰友(赣州)电器配件有限公司、全南厚朴林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听取了各企业负责人关于《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并与企业职工代表进行座谈,深入了解《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

省执法检查组认为,多年来,赣州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落实《工会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赣州市总工会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赣州市各级工会在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开展职工帮扶服务、强化工会自身建设保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取得了很好的经验做法和可喜的成绩成效;赣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各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非常支持工会工作。并对我市提出了五点希望:一是要继续坚持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总结提升推广好;二是要不断创新工会依法开展工作机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激发职工劳动热情,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三是要加大探索问题导向力度,找到解决问题的新突破口;四是要加强七五普法宣传,对《工会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进行重点宣传;五是要加强部门联动,整合资源,共享信息,形成新的更强大的工作合力。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廖明耕表示,下一步,我会将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工会法》和《实施办法》,按照省总工会的部署要求和市委解放思想、内外兼修、北上南下的方针,紧紧围绕打好“六大攻坚战”大局,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切实履行工会维护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加快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