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大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25.09.2014  15:55

人民网南昌9月25日电(记者 秦海峰) 9月25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任命聂志平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任命胡卫萍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

任命蔡世军为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陈榕为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

免去简贵涛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陈寿玉、李俊德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上官新晨的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委员职务;

批准免去何刚的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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