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0号

29.11.2014  13:07

萍乡市人大常委会补选刘卫平、兰先湖为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上述2人的代表资格有效。

九江市选出的尚勇已调离江西。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尚勇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抚州市选出的严卫辞去了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严卫的代表资格终止。

新余市选出的李安泽、萍乡市选出的陈卫民被罢免了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上述2人的代表资格终止。

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应有代表613名,现在实有代表601名。

现予公告。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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