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5年5月28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刘洪芳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二、任命黄训荣、董令军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三、任命刘晓云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四、任命陈建平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五、任命黎章辉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六、任命喻德红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七、任命周小军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八、任命胡俊涛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九、任命黄建文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十、任命杜玉东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十一、免去张雪群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十二、免去楼建群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十三、免去杨国安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十四、免去刘晓云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十五、免去陈建平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十六、免去黎章辉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十七、免去喻德红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十八、免去黄建文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十九、免去杜玉东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二十、免去罗志坚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二十一、免去胡嘉金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二十二、免去王少昌、方进进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二十三、任命龚林华、周立平、宋尚华、毛红、郭红、陈小平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二十四、任命唐水滨、刘斌、成亮、刘军、徐健为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二十五、免去蔡田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二十六、免去郑强丕、吴勤汉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