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举报宣传周”新闻发布会

23.06.2014  19:43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6月23日至27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开展以“依靠群众惩治职务犯罪,公开检务强化自身监督”为主题的第十六个 “举报宣传周”活动。为增进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特别是群众举报工作的认识了解,激发群众举报热情, 6月23日,江西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以及推进检务公开、强化自身监督等方面工作情况。

据通报,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切实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3年1月至今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756件2596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398件1989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58件60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约3.5亿元。

一是不断加大举报宣传力度,拓展方便群众举报方式,重视对举报人的保护。通过依托“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群众诉求受理渠道,运用视频接访、QQ接访、上门接访、预约接访、下访巡访等方式,为群众搭建形式多样、畅通便捷的诉求表达渠道。2013年1月至今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举报线索9916件,全部得到依法、及时、有效处理。

二是坚持专项带动,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2013年1月至今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办大案1418件,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要案144人(含厅级干部15人)。认真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查处新农村建设、医药卫生、教育科研等重点领域案件1007件1551人,占职务犯罪立案总人数的59.7%,立案查办了省农机局原局长王绍萍等48名农机系统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致使国家大量农机补贴资金被非法套取案,查处惠民资金领域渎职犯罪案件119件150人。

三是充分发挥职务犯罪预防源头治理作用,认真落实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共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呈送年度报告或专题报告355份,提出对策建议1200余条,被批示肯定172份。针对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深入开展预防调查2334次,地方党政领导批示965件,推动相关单位转化调查成果、加强制度建设106件,向党委政府、主管部门及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3138件、被采纳2766件,推动相关单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1000余项。积极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受理并提供查询55669件次,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作出处置48件次。省检察院会同省水利厅、省教育厅分别下发文件,在水利工程和教育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加大预防宣教力度,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五进”活动8292次,建立警示教育基地98个,其中龙南、铜鼓、芦溪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百优”警示教育基地。

在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中,江西省检察院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截至5月底已全部完成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三类罪犯”的摸底工作。检查发现6件6人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提出收监执行检察建议后已收监执行4人,另2人法院已作出收监执行决定,正在督促办理之中。发现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0余件,正在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

全省检察机关始终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深化检务公开,广泛运用新媒体和现代信息手段,创新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同时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座谈会、领导专访、发布信息通稿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布重要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目前,在江西省检察院的带动下,全省检察机关已有9个市分院、89个基层院组织开展了“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综合运用送阅报刊资料、登门走访、组织座谈、发放信函、邀请视察以及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和交办案件等多种形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经常性联络,邀请代表、委员视察调研1500余人次,省、市两级院共受理并认真办理代表委员交办案件9件。不断强化内部监督,江西省检察院制定了《防止干扰执法办案说情备案制度》、《执法办案责任规定》等多项制度规定,持续开展各类督察984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举报宣传,加大职务犯罪查处力度,深入推进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集中力量查办征地拆迁、“三农”补贴、社会保障、食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依法惩治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以及铁路、交通、石油、电力等重点领域、行业的职务犯罪案件。调整优化办案结构,突出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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