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江西省供销合作社信息直报点的通知

16.12.2016  20:11

赣供办字﹝2016﹞50号  

 

各设区市供销合作社,各信息直报点: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的信息宣传工作,深入挖掘基层的实践经验和先进典型,营造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良好氛围,经设区市供销合作社推荐,省社决定将南昌县供销合作社等49个基层单位列为信息直报点。现将信息直报点的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信息直报是了解情况、掌握动态、把握全局的重要途径,在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各设区市供销合作社要切实加强对省社信息直报点的协调与管理,指导信息直报点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信息直报点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信息报送工作的思路、重点和措施,并选定优秀的信息员负责信息报送,确保报送出高质量的信息。

二、信息报送内容 
  信息报送内容要紧紧围绕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主题,突出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重要事件、重大活动、重要会议落实情况;具有典型意义、值得推广的经验、做法;对重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及对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的重要信息等。    

三、信息报送标准
 (一)注重信息报送的时效性。时效性是信息工作的生命线。各地要十分重视信息报送工作的时效性,培养和树立敏锐、强烈的信息意识。当日信息当日报送,做到快速撰稿、快速传递,快速上报。 
 (二)保证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各地要在挖掘和收集信息上下功夫、出实招,力求信息要突出中心、抓住重点、关注热点、反映难点,同时要确保信息内容的正确性、全面性,文字表达的准确性、精练性。 
 (三)规范信息报送的渠道。信息直报点通过电子邮件直接向省社信息中心报送信息,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报送信息时,电子邮件标题一律采用“地区+单位+信息标题”格式。

四、信息工作考核

省社将制定信息直报点考核与管理办法,对信息直报点实行年度考核和动态管理,并视情况采取必要的激励和淘汰措施。信息直报点的考核结果直接纳入所属设区市供销合作社的年度综合业绩考核。

省社办公室联系人:范胜良、吕杭,电话:0791-86216640;省社信息中心联系人:刘行宾,电话:15170217406。省社信息直报点QQ交流群:333620282。


        江西省供销合作社信息直报点名单.xls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