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供销合作社喜获全国特等奖

22.01.2016  18:34

        1月17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

        江西省供销合作社喜获2015年度中华全国供销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省级优胜单位特等奖。省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主任吴伏生(左图中)上台领奖。(图片由江西省供销合作社提供)

        1月17日,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传来消息:江西省供销合作社与山东、江苏、河南等11省供销合作社一起,喜获2015年度中华全国供销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省级优胜单位特等奖。

        据悉,在这次特等奖获奖名单中,我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排名第九位,这也是我省供销合作社连续第三年获得这一殊荣。

        2015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这一年,我省供销合作社在省委省政府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十六字方针,坚持“12345”的工作思路,以“巩固提升、赶超发展,打造全新供销合作社”为工作主线,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精神为动力,扎实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克服经济下行压力,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主要经济指标再创新高,实现了“四个稳定增长”:销售总额增长19.4%,达到1179.3亿元;汇总利润增长8.0%,达到4.7亿元;固定资产投资额增长6.1%,达到25.3亿元;年末所有者权益增长11.8%,达到47.5亿元。四项经济指标分别比2010年增长3.8倍、3.2倍、6.5倍、2.5倍,实现了“十二五”圆满收官。我省供销合作社连续第三次荣获中华全国供销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省级优胜单位特等奖。

        奖励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催人奋进的动力。面对荣誉,省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吴伏生表示,“十三五”时期,是我省供销合作社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精神,扎实推进综合改革,积极参与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自身全面、协调和持续发展的重要时期。科学制定“十三五”规划,对我省供销合作社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不断增强自身经济实力和为农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水平,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此,我省供销合作社将把荣誉当作综合改革的动力,再接再励,在“十三五”期间再创佳绩。

        吴伏生告诉记者,“十三五”时期,我省供销系统的发展目标是:

        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到2020年,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力争购销总额突破4000亿元,利税总额突破20亿元,社会贡献总额突破30亿元,所有者权益突破50亿元。设区市级社年利润突破1000万元,县级社年利润突破400万元,基层社(中心社)年利润突破50万元。

        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全面建立。科学编制全省新网工程2016-2020年发展规划,加快构建标准统一、形象一致、功能完备、管理先进的现代流通网络。到2020年,新网工程网络覆盖全省100%乡镇、80%以上行政村;经营网络和基层组织实现全省乡镇全覆盖。

        社有企业竞争力显著提升。培育一批覆盖面广、主营业务突出、品牌知名度高、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社有企业。全新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基本确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架构、运营机制和资源配置体系逐步健全,省、设区市层面的集团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着力培育2家以上年销售额过50亿元的大型龙头企业,20家以上年销售额过10亿元的龙头企业,100家以上年销售额过亿元的企业,3家以上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百强企业。

        现代经营业态广泛运用。发展“网上供销”,推行“网上交易,网下配送”。电子商务、连锁经营和统一配送等成为主要流通方式,连锁化率达到22%左右,商品统一配送率达到75%左右。

        “这是我们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必须完成的光荣使命!”吴伏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