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贯彻《江西省公路条例》电视电话会议在南昌召开

02.12.2015  18:03
      11月30日,江西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交通运输厅在南昌联合召开宣传贯彻《江西省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电视电话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志武、省政府副省长李贻煌出席会议并讲话,本办副主任龚河兴出席了会议。出席主会场会议的还有省直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省有关新闻媒体和中央驻赣新闻媒体记者。《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省公路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必将对促进全省公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