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关爱好人基金”正式成立

22.10.2016  02:36

日前,江西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联合省慈善总会正式发起成立了“江西省关爱好人基金”。对现有政策规定难于享受有关奖励、救助和帮助的生产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凡人善举进行定向帮扶资助,帮扶坚持“覆盖全省,涵盖一生”的原则。在赣道德模范等均属资助对象。
近年来,我省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层出不穷,先后有10人当选全国道德模范,38人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称号,500多人入选中国好人榜,397人当选“江西好人”,全省各地市、县(市、区)推荐评选各类道德典型近万人,“江西好人现象”已成为江西省公民道德建设的品牌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道靓丽风景线。
2012年以来,江西省已经建立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帮扶奖励常态机制,为近百名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解决了住房、工作、上学问题;设立的省级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帮扶资金,已争取资金近400万元,解决了部分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个人和家庭困难。

昨天(20),省文明办负责人就“江西省关爱好人基金”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据介绍,“江西省关爱好人基金”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帮扶救助基金,是有针对性的专项基金,“别人帮不了的我们来帮,不让好人流血流汗再流泪”是基金成立的初衷,也是其特殊之处。
该基金具体帮扶资助的对象包括:凡江西籍(含江西籍在外)和外籍在赣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生产生活困难,但限于现有政策规定难于享受有关奖励、救助和帮助者,均属于“关爱好人基金”资助范围。帮扶资助形式包括给予受助对象及其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抚恤受助对象的遗属;帮助解决受助对象及其亲属的就医治疗、保健康复、就业培训及未成年人子女就学等方面费用;发起针对受助对象及其亲属的专项志愿服务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