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出台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25.08.2016  16:04

  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江西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理顺征管职责划分、创新纳税服务机制、转变征收管理方式、参与国际税收合作、优化税务组织体系、构建税收共治格局等6大方面提出了28类改革事项,明确了深化征管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改革目标和基本原则,提出了组织保障和有序推进的实施规划。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截止2016底,国地税联合办税将实现“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的办税服务模式和“一个窗口、一台电脑、一个系统、一人操作”的委托代征模式。

  实施方案》确立了依法治税、便民办税、科学效能、协同共治、有序推进等五项原则,从六个方面提出了28项改革措施,其中在理顺征管职责划分方面,根据中央最终确定的国税、地税征管职责划分,全面理顺江西省国税与地税的税收征管职责,以金税三期为依托,加快国地税关联税费委托代征功能的联通和落地,全面实现“一个窗口、一台电脑、一个系统、一人操作”的委托代征模式。在创新纳税服务机制方面,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行为,实现国税、地税服务一个标准、征管一个流程、执法一把尺子,同时,加快推行办税事项同城通办,2016年底有关涉税事项基本实现省内通办,并推进全省跨区域经营企业同步实现全国通办;依托长江经济带税收服务和信息交换平台,实行纳税人涉税信息国税、地税一次采集、按户存储、共享共用,并进一步落实国税、地税信息共享、资质互认、征管互助;共建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实现国税、地税热线互联互通和省中心与国家级中心双向互通;联合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及时在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发布、更新评价信息,定期发布诚信纳税“红黑榜”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在转变征收管理方式方面,对纳税人实施分类分级管理,2016年,以省级税务局为主,集中开展行业风险分析和大企业、高收入高净值纳税人风险分析,有效防范和查处逃避税行为;建立健全以高收入群体为重点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强化对高收入纳税人的分类分级管理;出台和落实国税、地税联合执法实施意见,2016年实现国税、地税联合进户稽查。

  “实施方案在中央《深化国税 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江西省实际,进一步充实了内容、细化了措施、提高了标准、创新了项目。”省局相关处室同志介绍说,在理顺征管职责划分部分进一步明确了委托代征的具体范围和要求,在推进涉税信息共享部分提出了推动综合治税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的要求等;有关实现国地税联合进户稽查问题,《实施方案》将完成时限从2017年提前至2016年。同时,提出了“实现国税、地税网站平台互联互通”等创新项目,积极推动《江西省税收保障办法》上升为《江西省税收保障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