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加强长征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13.03.2017  23:01

     近日,从省文化厅获悉,我省将进一步加强长征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并将公布一批长征类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制定长征文化线路保护推进计划。

   

    各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将认真梳理辖区内长征类不可移动文物资源,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充分论证,遴选出价值较为突出者,报请所在县级人民政府于2017年6月底前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各设区市文物行政部门要加强研究配合,提出本行政区域或与相关设区市相连的长征文化线路,如抗日先遣队北上、红六军团西征、中央红军长征等,结合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程和革命文物保护经费需求申报工作,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龙头,制定本行政区域或与相关设区市联合制定《长征文化线路保护推进计划》,将长征文化线路保护项目列入所在地设区市2018年项目计划。推进计划要包含简要历史、文物情况、保护展示措施、资金需求等内容。省文物局将在各地推进计划的基础上,选取价值较高、分布较为集中的点(段)作为示范项目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