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
16.03.2017 20:05
本文来源: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
2016年1月20日,江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提到将对退休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给予一定奖励。 为落实城镇居民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1月24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7】7号)。该政策实施因涉及部门较多,目前,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操作细则,择期将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江西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2月3日
附件: 1、 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及政策解释
本文来源: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16.03.2017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