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审计条例》执法检查开展

09.04.2015  16:32

  本报讯 (江西日报记者魏星)4月8日起,省人大常委会将开展《江西省审计条例》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动员会当日在南昌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亦森,副省长胡幼桃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执法检查分自查和重点检查两个阶段。自查阶段要求省直相关单位按照执法检查方案要求,结合各自职能和工作实际,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自我检查。重点检查阶段,执法检查组将分别到南昌、景德镇、新余、鹰潭、宜春、抚州等地,通过听取汇报、座谈走访、实地察看、明察暗访等形式,了解条例贯彻实施和自查自纠情况。

  为全面掌握情况,发现突出问题,执法检查组公布了举报电子邮箱和信箱。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通信地址:江西省人大财经委办公室,邮编33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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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