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将绿色殡葬建设纳入市县考核

29.03.2016  12:47

  本报讯 (江西日报记者陈斌华 通讯员简攀)清明节临近,殡葬事业再度成为社会关注热点。记者3月28日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在全国率先将绿色殡葬建设纳入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全省火葬区范围占比提升至91%。

  2015年,我省出台《江西省殡葬事业发展规划(2015—2020)》;重新调整划分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将南昌、九江和景德镇等7个设区市全域划为火葬区,鹰潭、宜春、上饶和吉安等4个设区市大幅扩大火葬区范围;建立了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服务保障机制,公墓祭扫“两禁”(禁烧纸钱、禁放鞭炮)被群众广泛接受。“十二五”期间,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困难群众遗体免费火化制度,73个县(市、区)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补贴全覆盖,全省共建成殡仪馆86家,经营性公墓99家,补助、引导建设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5000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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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