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4年江西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选拔赛的通知

11.08.2014  17:40
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 江西省体育局 赣民宗字〔2014〕90号 省民宗局 省体育局关于举办2014年江西省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选拔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民宗局、体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将于2015年8月在鄂尔多斯市举行。为认真遵循“平等、团结、拼搏、奋进”的民族传统体育宗旨,充分展示我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特色和运动水平,选拔和培养一批优秀运动员参加全国比赛,为江西民族传统体育增光添彩,省民族宗教事务局、省体育局研究决定于2014年12月2日至6日在南昌市举办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选拔赛。请你们接到通知后立即着力开展相关工作。 本次选拔赛共设民族射弩、蹴球、高脚竞速和板鞋竞速四个项目,原则上每个设区市都要参加全部项目的比赛。比赛器械按单项规程规定执行,参赛选手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少数民族公民(或符合单项规程规定),同时经县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和符合相关竞赛单项规则的有关规定。竞赛办法按2014年江西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选拔赛总规程和单项规程执行。录取名额和奖励办法由主办单位制定。 请各设区市将参加竞赛的项目和人数于2014年11月10日前报主办单位(联系电话0791-86386080、0791-86294501联系人:周庆文、赵志力)。报名表须注明运动员民族成分、年龄,加盖市级民族、体育主管部门公章及县以上业务部门公章。 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2014年江西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选拔赛总规程 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 江 西 省 体 育 局 2014年7月23日 附件 2014年江西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 选拔赛总规程 为迎接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召开,经研究决定由省民族宗教事务局和省体育局主办的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选拔赛,定于2014年12月2日至6日在南昌市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举行。 一、主办单位 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 江西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三、比赛日期和地点 2014年12月3日至5日,南昌市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四、竞赛项目 蹴球、射弩(民族标准)、高脚竞速、板鞋竞速 五、参加单位 江西省各设区市 六、运动员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三)符合相关竞赛项目单项规程的有关规定。 七、参加办法 (一)以设区市为单位组团。 (二)代表团组团名额:报名后,由主办单位根据运动会规模和报名情况汇总情况,统一确定名额。 (三)参加各竞赛项目的运动员、教练员、领队的人数,按各单项竞赛、表演项目规程执行。 (四)代表团领导和工作人员名额:代表团领导和工作人员名额:凡参赛运动员总数在20人以下(含20人)的代表团,团领导和工作人员总数不得超过3人;运动员总数20人以上的代表团,每增加5名运动员可增加1名工作人员。 八、竞赛办法 (一)各项目的竞赛办法,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二)比赛规则:执行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竞赛项目规则。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单项均录取前8名,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 (一)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颁发证书。 (三)各单项报名人数不足3人(队),取消该项比赛。报名3人(队)以上的(含3人、队)、8人(队)以下的(含8人、队)的项目,按减一录取名次。 (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发)。 (五)如运动员民族成分造假,取消该代表团该项目的所有成绩。 十、报名和要求 各代表团根据主办单位规定,按要求逐队、逐人、逐项认真填写报名表,于2014年11月10日前将报名表一式3份(须加盖设区市民族事务、体育主管部门公章)和电子版报名表分别报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报名截止日后不得更改或补报。 十一、报到和离会 (一) 各代表团于2014年12月2日期报到,12月6日离会。提前报到或延迟离会,所有费用自理。 (二)各代表队运动员报到时必须出具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各代表队必须为本团成员购买运动会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并在报到时出具人身意外保险证明和健康证明。 (四)仲裁委员、裁判长、裁判员的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十二、仲裁 选拔赛设仲裁委员会,由3人组成,由主办单位指定。 十三、裁判 各竞赛项目裁判长及主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按照要求推荐并报主办单位审核批准。 十四、比赛器材和服装 (一)比赛所用器材按各项目规程、规则执行。 (二)运动员比赛服装,按各项目规程、规则执行。 十五、费用 各项目领队、教练、运动员、工作人员和代表队人员比赛期间的食宿费由主办单位负责,超编人员费用自理。 十六、解释权 本规程解释权属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江西省体育局。 2014年江西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 选拔赛蹴球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4年12月3日至5日在江西省南昌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江西省各设区市。 三、参加人数及运动员资格 各单位可报1个队参加比赛。其中领队兼教练员1人,男运动员2人,女运动员2人,均为少数民族运动员。 四、竞赛项目 (一)男子单蹴 (二)男子双蹴 (三)女子单蹴 (四)女子双蹴 (五)男女混合双蹴 五、竞赛办法 (一)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由各组优胜名次共8人(对),采用淘汰赛决出第1名、第2名、两个并列第3名和四个并列第5名。 (二)各项目参赛不足8人(对)时,采用循环赛决出名次。 (三)执行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2010年审定的《蹴球竞赛规则》。 (四)比赛用蹴球由大会统一提供,其品牌和型号另行通知。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按2014年江西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选拔赛总规程规定执行。 七、比赛服装 每名队员至少备深、浅颜色运动上衣和运动裤各1套。 八、裁判 (一)裁判长及部分骨干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按要求选聘。 (二)裁判员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的报名和报到,按2014年江西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选拔赛总规程规定执行。 (二)报到时必须出具参赛运动员的健康证明和意外保险证明。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4年江西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 选拔赛射弩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4年12月3日至5日在江西省南昌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江西省各设区市。 三、参加人数及运动员资格 各单位可报1个队参加比赛。其中领队兼教练员1人,男运动员3人,女运动员3人,均为少数民族运动员。 四、竞赛项目 (一)团体项目1项:民族标准弩混合团体 (一) 民族标准弩个人项目: 1.男子立姿 2.男子跪姿 3.女子立姿 4.女子跪姿 五、竞赛办法 (一)团体比赛。 1. 每队由男、女运动员各2名组成。 2. 比赛分为两个阶段。 3. 第一阶段:每人立、跪姿各10支箭,以4人成绩之和排列名次,前8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 4. 第二阶段:每人立姿5支箭,以每队两阶段比赛成绩之和排定名次。 (二)个人比赛。 1. 比赛分两个阶段。 2. 第一阶段:立姿(跪姿)每人20支箭,依据成绩排列名次,前8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 3. 第二阶段:立姿(跪姿)每人5支箭,以每人两阶段比赛成绩之和排定名次。 (三)执行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2010年审定的《射弩竞赛规则》。 (四)比赛用弩、箭自备,须符合《射弩竞赛规则》规定。本次比赛规定标准弩用牛筋弦,标准箭。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按2014年江西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选拔赛总规程规定执行。 七、裁判 (一)裁判长及部分骨干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按要求选聘。 (二)裁判员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的报名和报到,按2014年江西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选拔赛总规程规定执行。 (二)报到时必须出具健康证明和意外保险证明。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4年江西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 选拔赛高脚竞速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4年12月3日至5日在江西省南昌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设区市。 三、参加人数及运动员资格 各单位可报1个队参加比赛。其中领队兼教练员1人,男运动员3人,女运动员3人,均为少数民族运动员。 四、竞赛项目 (一)男子。 1. 100米 2. 200米 3. 2×200米接力 (二)女子。 1. 100米 2. 200米 3. 2×200米接力 (三) 4×100米混合接力。 五、竞赛办法 (一)根据参赛人数,具体确定赛次设置。 (二)接力项目每队限报2项。混合接力比赛第1、3棒为女子,第2、4棒为男子。 (三)执行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2010年审定的《高脚竞速竞赛规则》。 (四)运动员比赛号码由大会统一编制。 (五)比赛用高脚杆自备,须符合《高脚竞速竞赛规则》规定,其品牌和型号另行通知。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按2014年江西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选拔赛总规程规定执行。 七、裁判 (一)裁判长及部分骨干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按要求选聘。 (二)裁判员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队的报名和报到,按2014年江西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选拔赛总规程规定执行。 (二)报到时必须出具参赛运动员健康证明和意外保险证明。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4年江西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 选拔赛板鞋竞速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4年12月3日至5日在江西省南昌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设区市。 三、参加人数及运动员资格 各单位可报1个队参加比赛。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运动员6人、女运动员6人,其中允许汉族男、女运动员各1人,其余均为少数民族运动员。 四、竞赛项目 (一)男子三人板鞋。 1. 60米 2. 100米 3. 2×100米接力 (二)女子三人板鞋。 1. 60米 2. 100米 3. 2×100米接力 (三)三人板鞋4×100米混合接力。 五、竞赛办法 (一)根据参赛人数,具体确定赛次设置。 (二)接力项目每队限报2项。混合接力比赛第1、3棒为女子,第2、4棒为男子。 (三)执行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2010年审定的《板鞋竞速竞赛规则》。 (四)运动员比赛号码由大会统一编制。 (五)比赛用板鞋由大会统一提供,其品牌和型号另行通知。护皮可自备,须符合《板鞋竞速竞赛规则》规定。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按2014年江西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选拔赛总规程规定执行。 七、裁判 (一)裁判长及部分骨干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按要求选聘。 (二)裁判员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的报名和报到,按2014年江西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选拔赛总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到时必须出具参赛运动员的健康证明和意外保险证明。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4年7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