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拘留所明年年底前均要设心理咨询室 每月至少开放一次

20.03.2014  18:12

  中国江西网讯 新法制报 记者胡云芸报道:根据公安部监管局要求,3月17日,江西省公安厅出台《全省拘留所“三项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从下月1日到明年年底,全省拘留所将开展“三项重点工作”活动,针对规范执法、创新管理、化解矛盾等三个方面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力争通过两年的努力,实现把全省拘留所建设成为“安全管理窗口、法治文明窗口”的总体要求。

  每月至少对外开放一次

  根据公安部监管局制定的拘留所“三项重点工作”3项22条活动内容,江西省公安厅在推进落实工作的过程中,将紧紧围绕规范执法、创新管理、化解矛盾等三个方面开展。其中,在规范执法方面,要求从现在开始,全省所有拘留所组织对社会开放活动每月不少于一次,所长接待日每周一次;每个拘留所要聘请法制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在创新管理工作上,要求各地拘留所强化对吸毒致幻人员的管理、落实信息化管理、改善拘留所环境和创新管理理念。其中,要求集体教育每周不少于10个课时。同时,要求各地拘留所积极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建立矛盾化解工作台账和相关文书、档案,做到一事一档。

  明年年底普及“两室”

  根据方案要求,至明年年底,全省拘留所执法理念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制度和机制更加完善,机构设置全面达标,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更加牢固,法制监督更加全面深入。同时,将继续推行九江市拘留所管理教育新模式示范作用,实行普管、严管和宽管的分级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被拘留人学习活动场所,引入社会力量进行帮教,对被拘留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道德教育。

  此外,全省拘留所将均设置矛盾化解室、心理咨询室,并制定《江西省拘留所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暂行规定》(试行)常态化工作机制,将拘留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列入社会综治考评体系。

  从今年4月起,全省拘留所“三项重点工作”活动将进入研究部署、动员学习阶段。目前,江西省公安厅将分期分批组织拘留所所长到省级示范单位“取经”,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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