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拟开通至欧洲国际货运通道

17.09.2014  16:34

  9月16日,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全省外贸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日前出台,我省将推动开通江西至中亚、欧洲的国际货运通道,提升出口竞争力。力争到2017年,在全省培育5个左右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给予报关、报检、退税、融资等方面的便利。

  推动开通至中亚、欧洲国际货运通道

  据了解,我省积极争取纳入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等重大战略规划,突出东盟、中东欧、俄罗斯等市场开展贸易促进活动。推动开通江西至中亚、欧洲的国际货运通道,进一步完善江西农产品出口“绿色通道”协作机制,降低物流成本,提升出口竞争力。

  同时,每年组织1200家以上企业参加130个左右境内外知名专业展会,支持企业开拓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市场,力争到2017年,对新兴市场出口占比较2013年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推动汽车、光伏、纺织服装、轻工、农产品等优势企业,通过在境外建立地区性展示营销中心、并购销售渠道、开设品牌连锁店、设立售后服务站等多种方式,建立国际营销网络。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推进国际快件中心建设。

  在推进外贸转型升级方面,我省重点扶持国家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加快发展,每年培育一批省级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并给予相应政策支持。鼓励国家级、省级出口产业基地开展集体商标、地理标志注册,鼓励品牌企业开展境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产品认证和品牌国际合作等,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出口品牌,提高江西产品国际竞争力。

  力争到2017年,在全省培育5个左右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对重点市场内商户给予报关、报检、退税、融资等方面的便利。

  出口退税延期申报审批权下放至设区市

  我省还将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将2014年中央调整出口退税负担机制后,省级相应减少上解中央的出口退税资金,用于对2014年我省外贸出口发展较好的市、县(区)进行奖励,由市、县(区)专项用于支持外贸企业退税和扩大出口。

  对审核无疑点的出口企业,确保当月申报、当月审核、当月办理退税,保证及时足额退税。下放出口退税延期申报审批权限至设区市。对符合条件的省产品出口企业实行凭电子信息先行审核免抵退税,事后复核退税单证。鼓励各地重点支持若干家外贸流通企业代理、收购当地中小企业优势产品出口,并享受优先退税。

  对贡献突出的出口企业予以奖励

  根据《意见》,我省还将积极争取开展关检通关改革试点,推进关检合作“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降低通关成本,提高通关效率。取消涉及1773个海关编码的一般工业产品出口商品检验,实行出口产品质量责任追溯和监督抽查制度。

  此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出口企业资金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丰富信保保单项下跨境贸易融资产品,对省产品出口企业实行保单直接融资。将省产品出口纳入全省开放型经济表彰范围,对贡献突出的省直部门、市、县(区)和出口企业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