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换挡提速”
鉴于我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度较慢的现状,省政府日前要求,各县(市、区)及开发区要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步伐,争取到2018年,全省100个县(市、区)和12个开发区全部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并通过国家评估认定。其中,今年争取有40个以上县(市、区)通过国家评估认定。
在“两基”(基本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攻坚于2011年圆满收官后,着眼于实施从“有学上”到“上好学”的升级,国务院作出了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2014年,国家按照“每县必检、逐个过关”的原则,启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这是继“两基”验收之后,国家对地方政府教育工作的新一轮“国检”。
国家启动该项督导评估工作两年来,全国2922个县域单位(含开发区)中,有1302个通过评估认定,通过比例为44.56%,其中北京、天津、浙江等5个省(市)所有县(市、区)全部通过国家评估认定,广东、湖北、安徽等7个省的通过率超过50%。相比之下,我省只有22个县(市、区)通过国家评估认定,还有90个县(市、区)和开发区未通过国家评估认定,通过比例为19.64%,不及全国整体通过比例的一半,这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在全国所处的位置极不相称。
今年,我省提出“三步走”的计划,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换挡提速”。第一步,2016年,争取全省通过评估认定的县(市、区)和开发区超过40个,通过比例达55%以上,工作进度全力追赶全国平均水平;第二步,2017年,全省通过评估认定的县(市、区)和开发区总数超过100个,通过比例达90%以上,工作进度进入全国中上游行列;第三步,2018年,全省所有县(市、区)和开发区通过评估认定,完成省政府与教育部所签订备忘录的目标任务。
从今年起,省政府将把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教育督导的重点,开展专项督导,对工作不力、未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县(市、区)进行约谈、通报;对提前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的县(市、区)给予一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