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简报(第62期)
立法引领税收公正 执法保障应收尽收
——省税务机关贯彻实施《江西省税收保障办法》成效明显
立法对于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而制定的法律,其生命力在于贯彻实施。2014年7月1日,《江西省税收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通过建立税收信息交换制度,规定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将投资项目审批、房产交易、生产经营许可等11大类重点涉税信息,及时提供给税务机关,拓宽了涉税信息渠道,促进税收应收尽收。据省国税局、地税局不完全统计,至2014年12月底,全省各级税务机关累计采集第三方涉税有效信息475万多条(其中,国税约40万条、地税约435万条),同比增长约24%;利用有效信息累计组织入库税款59亿多元,增收22亿多元(其中,国税约4亿、地税约18亿元)。
为确保《办法》全面正确实施,全省各级税务机关采取多项有效措施。一是狠抓《办法》保障机制的建设。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江西省税收保障办法〉的实施方案》,明确牵头责任单位和协办单位,保障《办法》规定的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加强税源监管,提高征收水平。二是创新综合治税方式。各地依托《办法》的贯彻实施,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先后采取了以产权、股权、林权转让为代表的先税后办,以房产、土地交易为代表的先税后证,以车船税扣缴为代表的先税后险,以加强房土两税征收为代表的以地控税等形式,大大拓展了综合治税的管理外延。宜春市地税局通过相关部门税收前置把关,仅江西盐矿收购某地方盐矿,就征收股权转让税收3200万元,7-12月该局共增加此类税款9481.2万元。三是搭建第三方涉税信息平台。各级税务机关结合工作实际,以政府信息网为依托,陆续制定下发《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动设区市搭建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全省各设区的市陆续建立运行了市级涉税信息交换平台,涉税信息交换部门少的为18个,多的有61个,其中个别县(市、区)达到了73个。全省地税机关通过对综合治税信息平台采集信息的比对分析,查补税款约13亿元。赣州市国税局运用综合治税信息平台采集全市4.5万户烟草零售商烟草进货数据,经分析比对筛查并锁定申报销售额偏低纳税人,仅此一项即可增加税收近6000万元,及时堵塞了行业管理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