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江西省放宽营利性医院数量规模限制

12.12.2014  10:04

  12月11日,记者从我省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省每千名常住人口拥有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5张、执业(助理)医师达到2名、护士达到3名,每万名常住人口拥有合格全科医生2~3名。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和社会资本办医

  据介绍,目前我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总体水平离群众需求还有差距,比如国家要求到2020年江西每千名常住人口拥有医疗机构床位数要达到5张,而现在我省只有4张;省政府明确到2020年每千名老人应拥有40张床位,目前只有30张。要改变这些现状,必须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目标,同时提出了实现目标的路径,即坚持公立医疗机构面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主导地位,大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和社会资本办医,加快形成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医格局。

  建立10个区域协同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中心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加强省、市、县三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建设,推进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力争使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着力加强常见病、疑难杂症、重大疾病治疗和康复保健,建立10个区域协同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中心,扶持5~10个中医治疗优势病种的中药新药研发,扶持规范化种植100万亩赣产道药材。

  《实施意见》还提出把健康理念充分融入养老服务中,通过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人家庭之间的多方式结合,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支持发展健康文化和旅游服务,传播健康理念和健康知识,改造并优化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观念和健康行为方式。

  放宽营利性医院数量规模限制

  《实施意见》还针对健康服务业面临的问题,提出多项政策措施,多举措支持健康服务业发展。

  《实施意见》明确,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依法平等向社会资本开放,对连锁经营的健康服务企业实行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进一步放宽对营利性医院的数量、规模、布局以及大型医用设备的限制;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医疗保险定点、职称评定、重点专科建设、学术地位、等级评审、技术准入、运行监管等同等对待政策。

  对非营利性健康服务机构建设免予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健康服务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非公立医疗机构用水、用电、用气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政策。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与居民用户实行同价。

  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给予一次性奖补。增加政府购买健康服务类公共产品服务的类别和数量。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健康服务业信贷支持力度。

  文/江南都市报记者刘 媛 金路遥 实习生刘 安

   http://jiangxi.jxnews.com.cn/system/2014/12/12/01349241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