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文化部门清理“僵尸”社会组织

19.11.2016  18:34
 

  11月18日,《江西省文化厅关于加强业务主管社会组织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将加强由文化部门业务主管的冠以“江西”字样的社会团体的管理,从2016年11月起至2017年年底,对不具有代表性的“僵尸”社会组织予以注销。

  《意见》要求,社会组织不得设定地域性分支机构,不得从事行政性中介活动,未经省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得编印、发行内部报刊,加强对自办网站和“两微一端”等网上平台管理。(记者李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