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西省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08人
新华网南昌1月27日电(吴亚芬) 1月27日,江西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铁流向大会作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5年,江西省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反腐败决策部署,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全年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112件1688人。
2015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大案793件,其中100万元以上大案130件;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08人,同比上升6.9%,其中省部级2人,厅级16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依法办理四川省政协原主席李崇禧受贿案,这是江西省检查机关办理的第一起外省原正部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后,李崇禧未提出上诉,该案的办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此外,还依法查办了萍乡市委原书记陈卫民、省发改委原主任李安泽等厅级干部职务犯罪要案。
深入推进国土资源、工程建设等领域专项治理,查办发生在土地和项目审批、规划设计、招标投标、资金拨付等环节的职务犯罪360人。坚决查办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人员396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深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社会关注热点事件背后的渎职犯罪。南昌“高考替考”事件发生以后,检察机关对涉嫌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受贿等犯罪的23名涉案人员立案侦查。
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和追逃追赃力度。针对不法分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行贿腐蚀干部的问题,开展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查办行贿犯罪138人,同比上升10.4%。加强与公安、边防、金融等部门的协作和配合,抓获、劝返18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在积极追逃的同时,依法追缴赃款赃物和违法所得,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4亿余元。在强大的法律威慑和政策感召下,潜逃新加坡四年多的“百名红通”2号嫌犯——鄱阳县财政局经建股原股长李华波经劝返归国投案自首,这是我国职务犯罪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中首个成功的国际执法合作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