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梳理规范佛教教职人员备案工作

25.01.2016  20:59

  结合佛教教职人员证书发放工作,江西省遵守“三个严格”梳理规范佛教教职人员备案工作。

  一是严格认定。按照中佛协《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统一由省佛教协会对佛教教职人员进行甄别鉴定,符合条件的,予以资格认定。

  二是严格备案。按照《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备案程序,对备案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并作出书面答复,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

  三是严格发证。按照既体现宗教团体资格认定,又体现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的依法管理,需经认定和备案双手续的教职人员才予以发放证书。

  (供稿:宗教一处 胡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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