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检察院:加强内部监督促检察权规范运行

05.04.2016  17:24

围绕重点业务部门和重要办案环节,排查廉政风险点、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江西省检察机关将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 重点,有效规范了检察权的运行。记者从江西省检察院日前召开的该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会议上获悉,2015年,该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受理反映检察人员违纪违法举报线索和立案查处人数,分别同比下降26.8%和25%。

  近年来,院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开展对职务犯罪自侦案件实行全程监督,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开展同步监督,对扣押处理涉案款物开展专项监督,取得较好效果。“今后要把这一做法逐步向市、县检察院延伸,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进一步拓展监督范围和方式,提升监督实效。”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刘铁流要求。

  该省检察机关不断探索创新,在加强内部监督方面有不少“干货”。上饶市检察院以规范司法行为为重点,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联合政工、案管部门对干警个人执法廉政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表彰奖励、提拔任用和实行问责的重要依据。抚州市检察院将干警办理的每一起案件载入执法廉政档案,同时要求对不批捕、不起诉和自侦案件等三天内报纪检监察部门备案。鹰潭市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每年联合案管部门对该市检察机关不捕、撤回起诉和职务犯罪侦查案件开 展质量评查。赣州市检察院对业务数据填报存在问题的所在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和市院相关指导部门负责人,由市院检察长和纪检组组长进行约谈。萍乡市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加强与业务部门的协同作战,联合查办处置反映检察人员执法办案的信访案件。

  江西省检察院纪检组组长魏运亭部署安排,“2016年,省院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规范司法行为整治情况进行再督察,深化整治活动成果。省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大对省院查办大案要案和落实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监督力度,实现案后监督向全程监督转变,对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要进行同步监督,同时指导下级院纪检监察部门逐步开展对本级院办理自侦案件的全程同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