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助特大象牙走私案突破

31.12.2015  11:36

江西省检察机关对森林公安部门查处的一起走私象牙及制品案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最终该案顺利办结,涉案赃物由13.3公斤、55万余 元扩大到600余公斤、2000余万元。近日,法院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被告人陈海燕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 20万元;判处被告人陈冬东有期徒刑三年。同案被告人许天永、刘连水正在审理之中。

  2014年底,江西省黎川县公安机关查获陈海燕车上装载的22件疑似象牙制品。因案情重大,黎川县森林公安局邀请该县检察院提前介入,并根据检 察建议,对查获的22件工艺品进行鉴定。经鉴定,22件工艺品均为象牙制品,重13.3千克,价值55万余元。陈海燕被批准逮捕后,江西省森林公安局邀请 省检察院提前介入。

  江西省检察院侦监一处经审查,认为涉案象牙来源及同案犯均未查清,遂建议森林公安机关加大对陈海燕的侦查力度,以查明象牙来源和同案犯。同时,要求抚州市检察院侦监部门及时跟进案件办理,为森林公安机关提供办案指导,并对案件证据收集、固定和完善提出明确要求。

  根据陈海燕的供述,森林公安机关抓获了帮助其非法加工象牙的同案犯陈冬东,向其出售象牙的许天永及许天永的“上线”刘连水也随之在福建落网。据查,刘连水从不法分子手里收购由非洲偷运至国内的象牙后,加价转手卖给许天永。

对于许天永和刘连水是否属于江西管辖,黎川司法机关出现不同意见。江西省检察院收集汇总法律依据,解决了跨省管辖、法律适用等问题,对下级检察 机关开展业务指导,最终使这起案件顺利侦办并取得重大突破,所查获的象牙及制品扩大到600余公斤、案值2000余万元,成为建国以来江西省查办的最大一 起象牙走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