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农委开展《江西省水资源条例(修订)》立法调研

25.09.2015  12:14



立法调研座谈会现场

 

      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对《江西省水资源条例》(修订草案)作进一步论证和修改完善,9月21日至24日,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杨新华副巡一行深入景德镇市、鹰潭市、抚州市以及金溪县、东乡县开展立法调研。省水利厅吴义泉副厅长及厅水资源处、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分别在景德镇、鹰潭、抚州以及金溪、东乡县召开座谈会,针对水资源条例有关内容听取多方意见及建议。当地水利部门以及政府法制办、发改委、财政、城建规划、环保、国土、农业、林业、交通、质监、编制办等部门代表参加座谈,从立法的前瞻性、可操作性、协调性、权责一致等方面,对整合各方力量有效保护水资源、发挥各相关部门在水资源管理中的职能作用等方面畅所欲言,为条例的修改完善建言献策。

      按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要求,《江西省水资源条例》(修订草案)将于今年11月份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