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生态文明办刘兵副主任来我校作报告

12.01.2017  21:39

            1月11日下午,江西省生态文明办刘兵副主任来鄱阳湖生态经济研究院作题为“江西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实施方案及生态补偿政策解读”的辅导报告,院长张利国教授主持报告会。报告会后,蒋金法副校长与刘兵副主任进行了会谈,并就下一步双方加强合作进行了有效沟通。
            刘兵阐述了江西生态文明制度创新的时代背景。他指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江西因为生态基础较好、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强,与福建、贵州一起成为首批三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之一,将突出改革创新,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在体制机制创新上为其他地区探索改革的新路子。在此背景下,江西省编制了《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
            刘兵结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从总体考虑、主要内容及分工、成果清单、方案编制下一步工作等四个方面对即将出台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进行了深入、系统地解读。同时,刘兵还从开展生态补偿的背景、江西生态补偿的实践、江西生态补偿下一步工作思考等方面对江西生态补偿政策进行了解读。

            鄱阳湖生态经济研究院以及来自生态文明研究院、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等单位的师生共同参加了本次报告会。(文/鄱阳湖生态经济研究院  罗珏      编辑/姜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