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凸显“江西特色”

21.06.2015  09:56

    6月18日,全国发展改革系统贯彻落实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意见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作为首批全境列入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省份,江西省在会上作典型发言。记者从会上获悉,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全省上下将以系统性思维整体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划定三条红线,突出四项改革,实施十二大行动计划,凸显生态文明建设的“江西特色”。

    为在新起点上争创生态文明建设新优势,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积极贡献,江西省明确了下一步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江西样板的“方略”和“抓手” ——

    划定三条红线。年内完成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出台江西省水资源管理办法,实行水资源总量、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的红线管理;积极启动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划定工作。

    突出四项改革。年内出台流域生态补偿实施办法;制定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政策;创新河湖管理与保护制度,建立以“河长制”为核心的河湖管理制度体系;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体系,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述职和考核评价重要内容。

    实施十二大行动计划。包括“五河一湖”环保整治行动计划、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行动计划、造林绿化提升行动计划、蓝天行动计划、土壤保护和污染治理行动计划、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行动计划、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行动计划、循环经济和节能降耗行动计划、绿色能源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绿色产业体系构建行动计划、生态家园创建行动计划、省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创建行动计划。(记者张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