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直单位公积金提取数增37倍

19.10.2015  12:19

  今年前三季度,江西省直单位职工为交房租提取公积金的人是去年同期的37倍。截至9月底,江西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办理支付房租类提取73.7万元。

  江西省住建厅公积金监管处处长曹达红告诉记者,程序简化是房租类公积金提取数暴增的主要原因。在2015年之前,租房者想提取公积金,一定要提供租房合同和缴纳房租的发票,但绝大部分租房人无法提供这些证明。不过2015年2月,我省出台文件,只要职工持有房管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即可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

  而关于为交房租而提取的公积金最多能提多少,曹达红告诉记者,现在都是按年提取,最多提取12个月房租。比如,南昌市的房租标准为1200元/月,租房职工最多可以一次提取12个月房租,即14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