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盟员罗时贵选任江西省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23.12.2016  22:44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规定,经民盟江西省委推荐,江西省司法厅组织考察、评议、公示等环节,我校民盟支部副主委、法学院罗时贵副教授被选任新一届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12月22日上午,我省选任的新一届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进行颁证上岗、履职宣示: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恪尽职守,依法履职,廉洁公正,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公平正义而努力工作!
江西省司法厅党组书记沙闻麟厅长、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李智副监察长在颁证宣誓仪式上对人民监督员提出了希望,要求牢记使命、携手共进、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应有贡献。江西卫视在新闻联播中对此作了专题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