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稳步推进佛教教职人员证书发放工作

22.11.2016  21:35

   

  江西省落实《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做到佛教教职人员持证从事教务活动,稳步推进佛教教职人员证书发放工作。一是做好协调衔接工作。对已经采集基础信息的教职人员实行发证,未采集基础信息的教职人员先采集信息,再据此办理后续颁证事宜。二是对已备案人员进行再次资格审核。严格按照中国佛教协会《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进行认定备案,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清理。三是加强监督,便民利民。省局要求设区市、县(市、区)宗教工作部门按照相关规定,配合做好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不得人为增加审批环节。目前,共发放佛教教职人员证书3118份。

  (宗教一处 胡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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