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5件法规项目纳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库

30.12.2013  14:31

      为适应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省人大常委会按照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结合,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与突出地方特色相一致的原则,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编制了《江西省第二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库》,经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予以印发。省水利厅5件地方性法规项目纳入该项目库,其中:新制定项目3件,分别是《江西省农田水利条例》《江西省湖泊管理条例》、《江西省农村饮用水管理条例》;修订项目2件,分别是《江西省水资源条例》、《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江西省第二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库》将作为今后5年我省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