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顺利通过江西省第十四届文明单位复查

27.02.2017  16:11
      九江职院新闻网讯(党委宣传部)根据省文明办“2016年江西省文明单位年度复查情况公示”公布,我校顺利通过此次复查,继续保持“江西省第十四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也是我校连续十届获此殊荣。       文明单位是一项综合性荣誉,它不仅展现了学校文明程度和师生文明素质,更体现了学校整体发展水平和办学实力,是宝贵的无形资产和重要的文化品牌。近年来,我校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将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全局性的工作常抓不懈,取得了显著成效。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健全,文明创建机制完善;内涵建设成绩突出,教育教学水平领先;思想教育深入持久,道德教育途径全面;群众文体活动丰富,弘扬正气氛围浓厚;民主管理方法科学,综治工作成效彰显;校园文化品位提升,育人环境和谐美好。       此次顺利通过“江西省文明单位”复查,是省委、省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肯定和支持,也是对学校多年来办学实力、办学水平的高度认可,更是对学校进一步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激励和鞭策。全校师生将以此为新起点,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努力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为争创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奋勇拼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