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江西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17.11.2016  11:05

  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批准中共江西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在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的共同努力,全省党风政风持续向好,政治生态不断优化,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大会要求,全省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党内监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提供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