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西省经济社会发展专项研究课题招标公告

30.04.2014  12:14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深入研究当前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发展进程中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着力推出具有理论说服力和实践操作性的应用对策研究成果,更好地服务省委、省政府的决策,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和江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共同设立江西省经济社会发展专项研究课题,面向全省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研究课题选题

专项研究课题分为2个类别,共发布41个选题,每个选题只确定一项中标。

(一)江西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招标课题(6题)

1.江西融入长江经济带战略对策研究

2.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内陆开放型经济体系建设研究

3.江西省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4.江西产业集群培育与工业产业升级关系研究

5.打造江西休闲度假旅游重要目的地对策研究

6.建设江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长效机制研究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专项课题(含青年项目)(35题)

以上类别课题选题详见附件《2014年江西省经济社会发展专项研究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课题指南》可在江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下载。

二、投标课题组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把握战略高度、理论深度、实际用度。申报者要树立问题意识、创新意识和对策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申报者独到的学术见解。

2.实行课题组组长负责制。每项课题只设一名项目负责人。课题组组长必须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组织能力,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关专业技术职务。其中,申报重大招标课题负责人要求为正高职称且其研究方向需和申报选题一致;申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专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且研究方向与申报选题一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专项(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出生年月在1975年5月以后),具有博士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课题组应由专家学者和实际部门人员共同组成,并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学术成就和前期研究成果。

3.课题组必须依托课题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必须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

4.本次招标不受理自选课题的投标。

三、课题申报和时间要求

1.课题申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各招标课题均列入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其中,江西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招标课题为重大项目,其他类别课题为一般项目。

2.投标方登录江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下载《课题指南》、《重大招标项目申请书》(重大招标项目填写)、《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及活页(理论专项项目填写)。

3.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28日。投标方须以计算机填写投标课题申请书及活页,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于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材料课题申请书16份和电子文档报送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4.中标课题组将在江西日报、中国江西网、江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等媒体正式公布。

四、资助经费

江西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招标课题经费为10万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专项课题经费见附件《课题指南》。

五、评审原则及项目成果形式

1.专项研究课题评审实行公开、公平、择优立项的原则,采用专家组会议评审立项。

2.专项课题成果形式按不同类别要求(见附件《课题指南》),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六、联系机构和联系方式

南昌市洪都北大道649号(邮编330077)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联系人:杨宇军 0791-88592852(兼传真)

刘蓉玲 0791-88625321

谢珈 0791-8859627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

江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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