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统计局公告(2014)1号

30.04.2014  12:15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开省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14〕54号)要求,现将江西省统计局“境外组织、个人在境内进行统计调查活动审批”(又名“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布,详见《江西省统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单位:江西省统计局法规与设计管理处

 

  联系信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791-86283545

 

  附件:江西省统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

 

  2014年4月29日

 

  

 

  附件:

 

江西省统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

项目编码

审批部门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审批对象

29001

江西省

统计局

境外组织、个人在境内进行统计调查活动审批

( 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组织、个人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统计调查活动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请审批。

统计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453号)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统计调查范围限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应当持有关证明文件和统计调查方案,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统计调查范围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应当持有关证明文件和统计调查方案,向国家统计局提出申请,由国家统计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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