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拆分权力处室防权滥用

15.12.2014  15:07

  7月30日至9月10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财政厅进行了巡视。10月21日,省委第一巡视组通报了巡视情况,反馈了巡视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记者12日获悉,省财政厅近日通过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向社会通报了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根据通报,省财政厅起草了《江西省财政厅内设机构和职责调整实施方案》,目前正在报请省编办批准。据悉,该厅拟将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如,将一些财政资金、权力相对集中的处室进行拆分,均衡设置,强化监管,分散风险。

  明年省级专项项目将压缩50%

  巡视问题: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部分厅级领导存在官僚主义、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缺乏监管、干部作风比较散漫以及存在享乐主义等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民主生活会、开展警示教育、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清理、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等举措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如大力开展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及干部职工在企业兼职(任职)清理规范等活动;对原拟出台的《江西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作进一步完善,严格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批程序,强化资金安全监管。同时研究起草《关于清理规范整合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意见》,大力压缩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规模和种类,力争2015年将省级专项项目数量压缩50%。另外,加快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建设财政资金监管系统,今年底在省本级上线运行。

  按规定清理全厅临聘人员

  巡视问题:内部管理比较混乱,职称评聘不严格,超职数配备干部,聘用了较多临时工。

  整改情况:下发《关于开展厅属非参公事业单位职称聘用和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对于职称内聘人员,立即解聘其内聘的专业技术职务,内聘工资从2014年11月起停止发放,按经省人社厅审批的工资发放。对厅属非参公单位超职数配备的干部进行清理,限期完成岗位设置有关报批工作。对尚未完成岗位设置方案申报审批的,尽快完成;已经省人社厅审批核准岗位设置方案的,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岗位聘用工作。

  针对厅里聘用了较多临时工等问题,目前正在对全厅临聘(借用)人员进行统计摸底,待掌握情况后按规定进行清理。

  对权力部门和岗位实行“三分制

  巡视问题: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起草了《江西省财政厅内设机构和职责调整实施方案》,目前正在报请省编办批准。总体思路是强化政策研究,强化归口管理,强化预算管理,强化内控机制,强化财政监督。特别是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如,将一些财政资金、权力相对集中的处室进行拆分,均衡设置,强化监管,分散风险。在机构和职能调整的同时,厅党组将结合岗位特点、工作需要、个人条件等因素,大力推进机关干部轮岗交流,符合条件的正处长原则上全部轮岗,符合条件的其他干部职工分批有序推进,形成常态化的制度。

  驻厅纪检组将监督厅主要领导干部

  巡视问题:厅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驻厅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另外有一些重大问题没有按照“三重一大”的规定由厅党组会、厅办公会讨论决定。

  整改情况:结合实际拟订(修订)了3个相关落实实施办法。如就厅党组、厅党组书记、驻厅纪检组等在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责任进行了细化,明确厅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厅党组书记、厅长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要领导责任。驻厅纪检组对厅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厅机关、厅属单位的处级(含)以上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拟由原来的4个方面18项细化至35项;同时单独拟订了大额资金分配集体决策规则,根据财政资金来源、分配使用主体等情况,凡符合规则的大额财政资金,必须提交厅长办公会集体讨论研究。

  ■信息日报记者袁思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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