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连续7年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30.03.2015  20:16

近年来,江西省各级党委政府以实施《消防法》为主线、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为抓手,以建设平安江西为目标,坚持依法治火、安全发展,坚持责任牵引、问题导向,走出了一条符合江西省情的火灾防控之路,江西火灾四项指数历年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连续7年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责任落实到位 齐心协力当好推手

江西省坚持政府主导,确保领导责任到位;坚持部门主推,强化监管责任到位;坚持单位主责,力促主体责任到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省委、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江西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江西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等一系列旨在加强和推动消防工作发展的政策和文件,省人大修订《江西省消防条例》并实施执法检查,南昌市出台《南昌市消防条例》。省、市、县、乡镇(街办)四级政府全部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层层下达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书,逐级实施消防工作年度考核,经常开展督导检查。中纪委副书记、时任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评价到:“在全国省级政府的督导检查中,江西力度最大”。

各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理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履行消防监管责任,主动当好推手。在组织架构上,每个部门都有一名消防安全管理人、一名消防安全明白人和一名消防安全联络人。在工作落实上,实现了“四同”,即消防工作与本部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评。在工作联动上,定期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实现检查单位、发现问题和处理结果“三通报”。对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的,规划、住建、文化和安监等部门一律不予行政许可,公安、质监、工商部门建立了消防产品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农业部门在农业收获季节强化秸秆禁烧监管措施,教育部门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坚决督促整改。

同时,切实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推动单位火灾预防主体责任归位。组织单位法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定期参加消防会议和培训,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增强消防安全和主体意识。通过健全单位消防工作机制,强化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等“四个能力”建设,不断提升自我管理水平和防范火灾能力。各地、各部门坚持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情况作为消防监督检查的切入点和重要内容,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截止2014年底,全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已全面落实“四个能力”建设要求。

狠抓综合治理 提升火灾预防能力

针对影响江西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江西省政因地制宜采取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坚持“点、线、面”结合,巩固传统打法,创新管理手段,全方位建立健全社会化消防管理体系。管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变更申报、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申报、单位消防安全自我评价申报等“三项报告备案”制度,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培训演练,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要求。抓好“线”,消防联合住建、教育、卫计、民政等部门率先在全国出台“歌舞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和“学校、医院、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四部地方标准,在本行业系统全面开展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创建工作,建立行业系统标准化管理模式。夯实“”,各地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综治平台或社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健全网格管理组织和制度,加强义务消防队伍建设,形成基层群防群治管理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有效开展治理,将火灾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围绕江西城镇化进程加快和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消防安全问题,省政府出台《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和《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规定》两部规章,持续开展建筑消防设施和合用场所、棚户区专项治理,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达到90%,棚户区消防改造实现“六个一”标准,即:延伸一条消防供水线、配置一具灭火器、安装一个空气开关、开辟一条安全通道、设置一套宣传橱窗、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棚户区、合用场所集中区域火灾发生率逐年下降15%以上;针对歌舞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江西执行“包房必须设置外窗,不得使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等严于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全省连续7年未发生歌舞娱乐场所亡人火灾;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课题研究,采取“规范停放、集中充电、入户宣传”措施,有力遏制了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2014年,全省整改销案重大火灾隐患335家,整改率达86%,消除区域性火灾隐患149处,居全国首位。

坚持“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渗透到各行各业、千家万户,着力培养和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和意识。建立一个由新媒体、网媒体、纸媒体、声媒体、视媒体以及固定传播体(消防体验馆)、移动传播体(消防宣传车)等组成的消防传播矩阵,形成立体化消防宣传。抓住领导干部“关键性群体”、城乡居民“大众性群体”、单位员工“岗位性群体”、在校学生 “辐射性群体”,有针对性组织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带动性传播。深入推进消防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形成渗透性传播。以中国最早的消防志愿者团体“妈妈防火团”为示范,先后打造了大学生消防志愿团、导游消防志愿团、社区五老消防志愿团等消防志愿团体。通过带动、辐射、渗透等形式,江西群众消防安全知晓率大幅提升。

强化建设保障 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江西省着眼长远,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基础、消防监督执法水平和灭火救援能力建设,为有效预防火灾提供坚实保障。

近年来,随着江西经济发展提速,各地不断加大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省财政厅先后下发《江西省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实施办法》和《关于落实县级应急救援装备建设配套经费的通知》,消防经费投入逐年翻番,全省消防站、车辆、通信器材装备等得到了全面改善,变化可谓翻天覆地。2013年以来,全省投入经费3000余万元专门编制消防专项规划。截止目前,所有设区市、县级市和90%规划人口规模超过20万人的县城已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各地均出台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和管理,基本实现了城镇建成区及工业园区消防供水全覆盖。

江西消防总队不断创新监督管理模式,持续加大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全省消防监督执法水平显著提升。坚持以执法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专业化促进执法规范化,运用移动执法车、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开展执法,把规范执法落实到执法一线,做到违章必查、隐患必除,实现严格公正、文明高效执法,确保火灾隐患在第一时间得到整治。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抓起,从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以主动靠前的姿态,推出一系列便民服务措施,开展高效快捷的“一站式”消防执法服务,最大限度方便办事群众。总队连续三年在全省100多家省级单位效能考核评比中名列前三,群众满意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5%以上。

面对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一旦发生火灾,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需要一支出色的灭火救援力量。近年来,江西消防部队深入开展实战化、模拟化、基地化训练,连续14年开展岗位练兵竞赛活动,承办全国打造消防铁军试点,并召开现场推广会。省政府出台《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三年规划》和《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召开全省应急救援工作推进会,各地、各部门加大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全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能力水平显著提升,圆满完成了一大批急难险重的火灾扑救任务。江西省消防总队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消防部队战训工作先进总队,全体消防官兵被评为江西省“十大好人”英雄群体,省政府为江西消防总队荣记集体一等功。(张娟)

来源:江西省消防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