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部署宗教团体基础信息数据核改工作

18.01.2016  15:10

  1月15日,江西省民宗局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宗教部门主动与民政部门对接,指导宗教团体按照按照“三个一致”原则(即:民政部门登记信息、宗教事务部门采集信息和宗教团体实际情况相一致)开展基础信息数据核改工作,确保数据的合法、全面、真实、有效。同时要求在对宗教团体进行年度检查的基础上,为宗教团体建立档案。建档内容包括设立、登记、换届、年检、年度工作报告、工作人员人事档案、房屋土地产权档案、重大事件活动等相关资料。

  (政策法规处  韩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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