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获批设立

19.03.2016  11:10

  3月17日从省政府金融办了解到,江西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近日获省政府批复设立,该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是我省唯一一家可从事本区域内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和处置业务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据悉,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13亿元,由省金控集团、兴铁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昌百树教育集团、江西中投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江西光明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经过半年多的筹建,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已完成发起人协议签订、工商注册登记,制定了公司管理制度,并确定了公司董事、监事及营业地址。省政府金融办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省政府批准设立后,现正在报中国银监会、财政部备案,将于近期挂牌开业。

  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职能是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收购、管理和处置省内金融企业、类金融企业及其他企业的不良资产业务;对所收购不良资产进行整合、重组和经营,对于化解金融风险、盘活资产存量、优化资源配置,服务实体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业内专家表示,实体经济结构转型有赖于金融业的有效支持,设立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有力支持经济转型升级,起到金融“安全网”和“稳定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