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方案出台

15.04.2014  12:32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江西省被列入了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省份,与其他20个省份联合开展长途客运接驳试点工作。按照接驳运输试点标准和“分类、分步实施”原则,我省选取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世纪汽运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进行首批试点,制定了《江西省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我省接驳方式为“停车换人”或“换车换人”,并对试点企业、试点线路、接驳运输车辆、驾驶员、接驳点设置等条件都有明确规定和要求。   据悉,实施接驳运输将进一步完善我省部分长途客运线路节点运输的管理措施,规范长途客运班线的夜间安全运行管理,加强长途客运班线的夜间运营安全。5月1日起,我省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将正式开始。省交通运输厅和省运管局将于近日对试点企业《接驳运输运行组织方案》中的线路逐条验收,按照“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根据试点企业的准备工作完成情况,批准企业开展接驳运输,对符合要求的接驳运输车辆发放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车辆标识。(运宣)(来源:中国交通报驻江西记者站 江西交通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