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首届高校模拟法庭大赛在我校举行

03.06.2014  20:24

 

 

      为培养卓越法律人才,提高法学学子的学科实践创新能力,加强职业技能锻炼以使得法学学习与实践相接轨,5月31日,江西省首届高校模拟法庭大赛于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开幕。本次模拟法庭大赛由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江西省委主办,江西省高等院校科技开发办公室总承办,江西财经大学承办。本次比赛的参赛队伍为来自江西全省各大高校的十五支队伍,每支参赛队的带队老师和原、被告方组员齐聚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融合法律知识与辩论精神,进行了一场又一场精彩纷呈的模拟庭审。

      模拟法庭大赛案例基本案情为:“原房屋所有权人夏天、王美君夫妇按约定抵消原则将房屋租赁给原告齐笙洁三十年,以折抵被告欠款900,000元。此前,夏天、王美君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上述房屋抵消欠款作价2,400,000元卖给被告人张家铭。其后,张家铭与居住房屋的原告朋友就腾退租赁房屋发生争执。而王、夏夫妇失去联系。”在参赛队伍皆已提交参赛书状的基础上,初赛采用组内循环赛赛制,十五支赛队随机分为四组并编号,每一队伍皆需与编号相邻的两个赛队进行言词辩论,每支队伍的该场得分为评委平均分,循环赛结束后,得胜场数多者进入下一轮竞赛。担任初赛评委的是十五支赛队的指导老师,而在全场比赛中,指导老师避免进入自己赛队所在的赛场,参赛队员和指导老师承诺对赛队编号保密,在言词辩论结束前不泄露本赛队编号和真实身份信息,以保证比赛的公平公正进行。经过全天的八场比赛,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法学院、江西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晋级复赛。

      复赛采用单边淘汰赛制,四支赛队分为两组,每一赛场的三位评委由中立的法官、检察官及律师等法律专家担任,比赛结果由三位评委投票决定。经过激烈的角逐后,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江西理工大学文法学院进入了决赛。

      6月1日上午10时,模拟法庭决赛于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举行。江西省高院民一庭庭长胡国运担任审判长,江西省检察院研究室主任张玉华、南昌市经开区法院副院长喻伍件、南昌市东湖区法院红谷滩法庭庭长帅学农、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朱金龙担任本次模拟庭审的审判员。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代表队代理原告方,江西理工大学文法学院代表队代理被告方,参加模拟庭审大赛的各参赛代表队队员均旁听了本次庭审。模拟庭审分为开庭陈述、提问答辩、合议庭发问和总结陈词四个环节。比赛开始后,书记员宣读庭审程序及规则,模拟庭审进入开庭陈述环节。原告方两位代理人分工明确,从合同构成要件等多个方面陈述代理意见,提出被告人侵害了原告的占有保护请求权。被告方从租赁合同的性质入手,否定原告方房屋租赁合同的成立,使得其后的双方提问答辩环节交锋尖锐。提问答辩中,先由原告代理人提问,被告代理人答辩,再交换问答。双方延续了开庭陈述环节中的矛盾点,有理有据地针对此案是否适用物权优于债权、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合同的目的是否影响租赁合同的性质等问题盘问对方、各抒己见,令整个环节的设问和答辩层层递进。其后,合议庭根据前两个环节中原被告的陈述发问,原被告双方赛前针对案例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和资料拓展,对合议庭的发问做出了详实的回答。在最后的总结陈词环节中,原告先破后立,先驳后论,在理顺被告方逻辑思维的基础上,再次强调了己方的观点;被告总结则先陈述与原告所达成的共识,进而补缺,强化己方意见。十分钟的休庭之后,合议庭宣判原告方获胜。

      模拟庭审决赛结束后,举行颁奖典礼。在团体奖项言词辩论奖中,一等奖由江西财经大学获得,江西理工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获二等奖,九江学院、赣南师范学院、江西警察学院、华东交通大学获三等奖。此外,九江学院、南昌航空大学获优秀书状一等奖;东华理工大学、华东交通大学、九江学院、江西理工大学获优秀书状二等奖,井冈山大学、宜春学院获三等奖。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选手徐牧之、江西理工大学万芊、江西师范大学杨治东、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王晓彤被授予优秀辩手奖。

      颁奖结束后,模拟法庭大赛承办方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蒋悟真教授作了总结讲话。蒋悟真首先对由各地而来的参赛队伍及指导老师和评委表达了衷心的感谢,并对财大法学院作为首届大赛的承办方在经验上的缺乏表示歉意。最后,蒋悟真倡议将这样的赛事以组委会的形式延续下去,增强江西省各院校法学院之间的交流联系。

      模拟庭审的整个环节高度还原了真实的庭审过程,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也给予了参赛选手和旁听观众法庭的庄严气氛,使在场的参赛及旁听选手对法律事业的热情更加高涨,有利于法学学子了解法律人的工作环境和任务,提升他们的案例实践素质,对培养卓越法律人才、推动江西省法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极大的实践效果。(图文/法学院 徐郝婕  编辑/匡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