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首次企业即时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启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督促企业及时、真实公示信息,引导社会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的监督工作,进一步促进企业信息公示制度落实,按照工商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对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情况的抽查要求,江西省工商局于2015年1月8日在局机关会议室首次对企业即时公示信息情况进行了抽查随机摇号,省局沈庆中副局长现场点击按钮启动抽查程序抽取企业名单,省局外资局、注册局、法规处、个私处和信息中心负责人参加抽查。现场还邀请了江西省南昌市赣江公证处现场进行公证,邀请了江西日报、江西卫视、经济晚报、信息日报、江南都市报、大江网等六家媒体记者现场报道和监督,以提高抽查随机摇号的公信力。
此次随机抽查的企业名单是在工商总局规定范围内,结合江西实际,采取的定向专项抽查,抽查对象为江西省行政区域内截至2014年12月31日登记的411791户企业,本次抽取了4836户企业。抽查名单产生后,江西省工商局当即将抽取的名单分发给全省各级登记机关,再由各级登记机关依据抽查的名单,通过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核查企业即时公示情况,并按工商总局规定的时间,在1月31日前完成核查工作。抽查结束后,再按规定将抽查结果在江西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进行公示。
沈庆中在抽查结束时强调,此次随机抽查虽然时间很短,但对商事制度改革意义重大,具有三个标示作用。一是标志着政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在企业宽进后,对企业的严管迈出了实质性步伐。企业公示信息抽查作为信用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对企业自主公示信息情况的全面检验,也是实行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的重要环节,更是落实“宽进严管”的重要抓手。二是标志着政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的监管方式发生了重大改变。由过去靠大量人力、盯梢式检查,转变为借助网络科技手段,通过对企业公示信息监管,加强对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突出了监管重点,提高了监管效能。三是标志着政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监管执法更加法制化、规范化、现代化,对于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各类发展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