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2.02.2016  18:04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忠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的主要工作

  2015年,省高院在省委正确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紧紧围绕全省大局,优化发展法治环境

  适应新常态,强化主动性,把握着力点,为全省改革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司法服务。

  服务全省发展升级。紧紧围绕省委“十六字”发展方针,大力助推新型工业化、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等发展战略,出台司法保障措施,主动将法院工作融入全省发展大局。妥善应对经济下行背景下的审判新态势,依法支持实体经济、非公经济,加强金融债权司法保护,出台了《关于审理金融债权纠纷案件的若干意见》。依法保障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建立环境执法、司法联动机制,省高院和九江、南昌等地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服务绿色崛起。

  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紧紧围绕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依法审理改革领域相关案件,妥善化解利益格局调整引发的矛盾纠纷。依法审理企业破产、股权转让等案件,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国资国企改革。依法审查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促进简政放权,保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妥善审理涉及农村土地山林承包、流转、征收补偿等案件,保障农业农村改革。

  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紧紧围绕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三大重点任务”,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意见》和《法治江西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与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以案释法,引导全民守法。发挥司法的规范和引领作用,强化规则意识、契约精神,惩处虚假诉讼,维护诚信、惩戒失信。针对审判中发现的有关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落实平安江西建设的部署,积极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少年审判,延伸帮教未成年罪犯工作,参与社区矫正减少社会对抗,惩治网络违法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认真履行审判职责,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案件,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全省法院受理案件361990件,审结301046件,同比(下同)分别上升32.12%和16.89%。其中,省高院受理案件2329件,审结2196件,分别上升27.55%和21.13%。

  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省法院审结一、二审刑事案件28043件,上升17.21%,判决发生法律效力29319人。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严惩杀人、抢劫、绑架、黑恶势力、贩卖毒品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刘君春(故意杀死5人)、邓统文(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管黎明(贩卖、运输毒品33千克)等犯罪分子被依法严惩,维护了社会稳定。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从严惩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危害生命健康安全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众型犯罪,邵明(集资诈骗3亿元)、金晓军(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额7.2亿元)等罪犯受到惩处,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严惩腐败渎职犯罪,审结李崇禧受贿、周文斌受贿挪用公款、“6·7”高考替考渎职等案件680件1078人,判处原县处级以上干部28人,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注重财产刑的运用,加大赃款赃物追缴力度,为国家挽回损失2.74亿元,对“海外追赃第一案”李华波案作出裁定,为海外追赃提供了典型案例。

  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平等保护民事权利。全省法院审结一、二审民商案件187573件,标的额477.71亿元,分别上升15.11%和63.04%。

  依法审理民事案件,审结婚姻家庭、劳动争议、教育、医疗等案件69548件,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强化商事审判,审结买卖、租赁、保险等合同案件44591件,保护交易安全,维护公平竞争。加强对借款纠纷激增的应对,审结借款合同纠纷53462件(上升27.97%),标的额242.48亿元(上升96.99%),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审结涉房地产合同纠纷5288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强化涉军审判工作,审结案件94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审理了假冒“LV”“五粮液”商标、仿冒“猴姑”包装等案件,审结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案件424件,促进创新发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案件58件,办理涉外、涉港台司法协助313件,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开放发展。

  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全省法院审结一、二审行政案件3099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9850件,分别上升5.88%和38.95%。

  坚持合法性审查标准,加大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保护,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判决确认违法、撤销变更250件。妥善审理环境资源、城建拆迁、市场监管、社会保障等涉及面广、影响大的案件,2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度十大经济行政典型案例。依法开展协调和解工作,案件撤诉率为24.14%,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解决。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编发典型案例领导干部读本,联合省委党校组织学员旁听庭审,首次向社会发布全省法院行政审判白皮书、全省十大典型行政案例,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国家赔偿的救济功能,审结案件30件,决定赔偿金额106.82万元。

  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着力兑现胜诉权益。全省法院执结案件60699件,标的额193.11亿元,上升26.2%和57.56%。

  加大强制执行力度,最高人民法院通报的涉及党政机关的30件案件全部执结;集中打击拒执犯罪,审结全国首例拒不执行判决刑事自诉案件,司法拘留1114人,追究刑事责任47人。大力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完成网络查控、信用惩戒、执行公开等5个信息系统建设,深化“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建设,实现存款、车辆、股权等被执行人财产在网上查控。建成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数据库,发布失信名单86929人次,与相关部门联动,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融资信贷、投标招标以及高管任职,促使8088人自动履行了债务。在全国率先建成法媒银“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入选2015年度“江西十大新闻”。将73人列入“江西诚信黑榜”,入选2015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事件”。

让协商文化飞入寻常百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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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