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江西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5年版)修订意见的通知

11.07.2016  21:09

  

  各设区市商务局: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进口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赣财企〔2014〕16号)精神,为扩大先进技术、重要装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促进全省产业升级,拟对《江西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5年版)》(以下简称《目录》)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立足省内生产需求,积极扩大先进技术、重要装备和关键零部件等进口,支持我省重点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更好的发挥进口贴息政策对推进企业创业创新、降低成本和优化升级的积极作用。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1.建议新增鼓励引进先进技术的,列明技术名称、标准要求等,务求准确。


  2.建议新增鼓励进口重要装备的,明确相应的技术规格、参数,并注明海关商品编码。


  3.建议新增鼓励重点发展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的,应符合省直相关部门的有关要求。


  4.建议修改或删除原目录项的,注明原目录序号、修改内容等,并详细说明理由。其中,鼓励进口项的技术规格、参数原则上不得低于原《目录》要求。


  三、其它事项


  1.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重视《目录》修订工作。新修订的目录将作为2016年进口贴息资金的依据。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重点深入进出口企业,积极宣传并用好用足进口贴息政策,促进外贸企业转型升级。


  2.各设区市商务局将企业的修订意见汇总后于7月20日前,书面反馈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发展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邓志刚  电话:0791-86246210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 《目录》修订意见表


  江西省商务厅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