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江西税收违法案件联合惩戒措施“扩围”

21.06.2015  18:39

    江西省国税局日前通报了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工作开展情况。

    据了解,该省联合惩戒工作在落实全国层面18项联合惩戒措施基础上,又扩展实施了8项惩戒措施——文明办取消“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工会组织取消“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工商部门取消“著名商标”、“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单位”资格,质监部门取消“江西省井冈质量奖”、“全省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全省质量信用等级单位”及“江西名牌产品”资格。

  “实施联合惩戒,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仅在税收上将面临从严管理,而且在任职资格、政府采购、高消费、融资信贷和评先评优等方面都将受到限制,大大增加了其税收违法成本,警示和震慑作用明显。”江西省国税局总审计师胥敏锋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