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作风 看变化 江西群众意见建议整改结果公告之十九

29.11.2013  13:45

一、江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

1、意见建议:根据实际适当增设农村教育网点。

整改情况:8月,制定了《江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13-2015年)》。9月10日,经省政府同意报呈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备案。按照规划,计划新建教学点48个、小学174所、义务教育初中134所;恢复教学点594个、小学63所、义务教育初中9所,到2015年,全省规划设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19304所(不含设区市所在地城区学校),比2012年增加979所。

2、意见建议:鼓励科研院所单独或与高校、企业合作培养硕士生、博士生。

整改情况:11月17日,与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人社厅联合下发《江西省行业企业与高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办法》,提出: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由行业企业(包括科研机构)出资建设,行业企业的优秀科技人员和高等学校研究生导师共同参与指导研究生团队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

二、江西省卫生厅

1、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医疗机构收入分配指导意见,建立激励性的分配机制。

整改情况:8月,在全省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行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总量、财政补助、个人收入等挂钩。9月,出台《江西省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结合实际,按照5:5、4:6或者3:7等比例,调整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的比例,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2、意见建议:加强医院收费管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整改情况:7月,完成了《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新老项目的对接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9月,部署开展向第44届“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邹德凤同志学习活动,在全省卫生系统大力倡导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11月1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阳光医药”网上监察系统对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下一步,将对在监察平台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三、江西省人口计生委

意见建议:一些地方或部门在出台民生政策时未能做好与计生利导政策的衔接工作。

整改情况:9月12日,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与城乡社会救助制度衔接工作的通知》,明确: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要及时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患病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报销后,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按规定纳入城乡医疗救助。

四、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意见建议:继续加大对基层环保部门在资金、技术和物资方面的支持力度。

整改情况:7月以来,争取中央环保专项资金715万元,用于各设区市环境监测站重金属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安排省级环保专项资金5652万元和1330.7万元,分别用于各设区市饮用水水质全分析监测能力建设和环境监测网络运行建设;举办了4期环境监测技术培训班和3期环境监察人员培训班,参训人员达560余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基层环保部门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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