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规范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

11.07.2022  12:14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江西营商全媒体记者许佳慧、实习生章燕报道:7月10日,记者从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以下简称中介超市)运行、服务和监管,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了《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对中介超市的职责分工、入驻流程、选取流程等作了详细说明。

   ●“换壳入驻”将被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中介服务机构在入驻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并纳入信用记录,依法实施失信惩戒:违反入驻承诺,资料不实的;公示期被举报,属换壳入驻的;出现严重失信行为,在惩戒期内的;其他依法被暂停或责令不得开展中介服务的情形。

   ●擅自提高收费3年内不得入选优质中介服务机构库

  中介服务机构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中介超市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核实后,列为一般扣分行为,扣减相应评分,3年内不得入选优质中介服务机构库: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结果或不按时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的;擅自提高服务收费或变相要求项目业主增加服务费用的;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要求的服务时间完成服务的;未按从业规范提供服务,服务质量不达标,因服务成果不符合从业规范要求而被行业主管部门退回的;存在应当回避情形却未回避的;经查实未履行有关守信承诺的;作为投诉人在中介超市1年内3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其他应当记为一般扣分行为的。

   ●提供虚假材料入驻中介超市被列为严重扣分行为

  中介服务机构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中介超市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核实后,列为严重扣分行为,并扣减相应评分,5年内不得入选优质中介服务机构库:提供虚假材料入驻中介超市的;报名同一个项目的不同中介服务机构,使用相同网络地址报名和办理业务的;与项目业主或其他中介服务机构相互串通,扰乱公平竞争秩序的;在提供中介服务时,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贿赂项目业主、交易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违法违规或违反合同约定将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的;利用监理、评审、审核等服务优势干预其他中介服务机构日常经营或要求其他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利益输送的;以远低于成本价的方式恶意竞价的;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被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列入有关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2年内(不计算暂停服务时间)出现一般扣分行为累计达到3次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中介超市管理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询问核查、处理结论的;其他应当记为严重扣分行为的。

  据了解,中介超市平台与“信用中国(江西)”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对存在违法失信行为的中介服务机构,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并纳入信用记录,依法实施失信惩戒。